赤峰交通事故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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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交通事故适用法律
2018年1月6日
赤峰交通事故律师
http://www.cfjtlaw.cn/
处理交通事故适用法律
2005年5月1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《实施条例》、公安部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、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依据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同时实施。原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、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》、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同日废止。
文章来源:
赤峰交通事故律师
律师:
郭炳江
[赤峰]
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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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13019598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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